一. 綠電與綠證
1. 綠色電力
綠色電力(簡稱“綠電”):指來源于可再生能源(如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的電力。綠電生產過程中碳排放極低,是中國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抓手。
2. 綠色電力證書
綠色電力證書(簡稱“綠證”):是針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發綠色電力頒發的具有唯一代碼標識的電子憑證,1個綠證=1000千瓦時可再生能源電量。綠證制度建立的主要目的是推動可再生能源市場化,減輕政府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壓力。
綠色電力證書
二.綠電交易
綠電交易是以綠色電力為標的物的中長期電力交易,旨在滿足用戶購買、消費綠電的需求,并提供消費認證。
交易機制主要包括兩種方式:
電力直接交易:用戶(含售電公司)與發電企業通過雙邊協商、集中撮合或掛牌方式直接交易;
電網企業保障性收購:省級電網企業或用戶通過集中競價、掛牌交易等方式購買電網保障收購的綠電。
三.綠證核發
1.核發機構:
綠證由國家能源局進行核發
2.核發對象:
全國已建檔立卡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生產的全部電量,實現綠證核發全覆蓋。核發范圍如下圖所示:
圖片來源于國家能源局
3.數據來源:
以電網企業和電力交易機構提供的數據為基礎,與發電企業或項目業主的數據進行核對。對于自發自用等無法獲取電網數據的情況,由發電企業或項目業主提供核發所需信息。
四.綠證交易
綠證交易是以綠色電力證書為標的物的市場化交易,具體規則如下:
1.交易平臺:
依托中國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平臺及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開展,未來將擴展至其他國家級平臺。
2.交易機制:
強制市場(可再生能源配額制,RPS):政府要求特定主體達到可再生能源消費比例,未達標者需購買綠證補足缺口。
自愿市場:企業主動購買綠證以滿足ESG要求、碳中和目標或國際供應鏈標準(如RE100)。
3.交易方式:
雙邊協商、掛牌、集中競價。
4.交易收益分配:
無中央財政補貼的項目:收益歸發電企業或項目業主;
享受補貼的項目:保障性收購綠證收益沖抵補貼,市場化交易綠證收益在補貼發放時扣減。
五.綠電交易與綠證交易的關系
證電合一(綠電交易):購買綠電時同步獲得對應綠證;
證電分離(綠證交易):僅購買綠證而不直接購電。兩者共同構建了可再生能源電力市場的完整體系。
為發電企業提供重要收入來源;
幫助企業完成消納責任權重,滿足政策合規要求;
享受低碳補貼、貸款優惠等政策支持;
跨省綠證交易電量可納入節能評價考核指標;
提升ESG評級與資本市場認可度,吸引綠色投資;
應對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等國際貿易壁壘;
降低未來碳稅或碳交易成本上升的風險。
千瓦科技以國家政策及電力交易規則為核心,通過官方平臺開展綠電綠證交易,協助企業購買綠電并獲取綠證,同時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開發,助力企業實現綠色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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